泉统〔2023〕4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施意见》(泉委办发〔2014〕17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政办发〔2017〕81号)、《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新闻发布工作制度的通知》(泉统〔2022〕13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根据2023年福建省统计局主要信息发布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2023年继续发布月度主要统计指标和数据解读、国民经济运行情况通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其中,月度主要统计指标、国民经济运行情况通报、统计公报和统计年鉴由综合核算科负责;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月度报告和工业经济效益月度报告的解读由工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月度报告的解读由投资统计科负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月度报告的解读由贸易外经与农业统计科负责。各专业的月度经济运行情况报告的解读,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外网发布的格式进行。同时,为了让社会公众准确使用统计数据,请各单位在起草月度报告时,也要参照国家统计局的发布格式,附上指标解释、口径说明等。
请各相关科室按照2023年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时间要求,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的时间,按照规范流程审批后提交相关材料至办公室,以确保我局发布工作顺利进行。
请各县(市、区)统计局参照市局发布日程表,制定本级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
附件:2023年泉州市统计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
泉州市统计局
2023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泉州市统计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
序号 |
内 容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1 |
国民经济运行情况通报 |
31/二17:30 前 |
…… |
21/二17:30 前 |
25/二17:30 前 |
22/一17:30前 |
21/三18:00前 |
24/一 18:00 前 |
21/一 18:00 前 |
21/四 18:00 前 |
25/三17:30 前 |
21/二17:30 前 |
20/三17:30 前 |
2 |
月度主要统计指标 |
31/二17:30 前 |
…… |
21/二17:30 前 |
25/二17:30 前 |
22/一17:30前 |
21/三18:00前 |
24/一 18:00 前 |
21/一 18:00 前 |
21/四 18:00 前 |
25/三17:30 前 |
21/二17:30 前 |
20/三17:30 前 |
3 |
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
…… |
…… |
30/四17:30 前 |
…… |
…… |
…… |
…… |
…… |
…… |
…… |
…… |
…… |
4 |
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月度数据解读 |
31/二17:30 前 |
…… |
21/二17:30 前 |
25/二17:30 前 |
22/一17:30前 |
21/三18:00前 |
24/一 18:00 前 |
21/一 18:00 前 |
21/四 18:00 前 |
25/三17:30 前 |
21/二17:30 前 |
20/三17:30 前 |
5 |
固定资产投资月度数据解读 |
31/二17:30 前 |
…… |
21/二17:30 前 |
25/二17:30 前 |
22/一17:30前 |
21/三18:00前 |
24/一 18:00 前 |
21/一 18:00 前 |
21/四 18:00 前 |
25/三17:30 前 |
21/二17:30 前 |
20/三17:30 前 |
6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月度数据解读 |
31/二17:30 前 |
…… |
21/二17:30 前 |
25/二17:30 前 |
22/一17:30前 |
21/三18:00前 |
24/一 18:00 前 |
21/一 18:00 前 |
21/四 18:00 前 |
25/三17:30 前 |
21/二17:30 前 |
20/三17:30 前 |
7 |
工业经济效益月度数据解读 |
3/二17:30 前 |
7/二17:30 前 |
31/五17:30 前 |
|
5/五17:30前 |
1/四18:00前 |
4/二 18:00 前 |
2/三 18:00 前 |
1/五 18:00 前 |
8/日 17:30 前 |
2/四 17:30 前 |
4/一 17:30 前 |
8 |
泉州统计年鉴2023 |
…… |
…… |
…… |
…… |
…… |
…… |
…… |
…… |
…… |
20/五17:30前 |
…… |
…… |
注:1.本表公布的发布日期为初步计划,届时可能有所调整。
2.根据统计报表制度,2月份不发布1月份主要统计指标数据。
泉州市统计局 2023年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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