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统〔2015〕48号
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5年度市直政府系列参评单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批复》(泉政文〔2015〕91号)精神,我局2015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严格贯彻执行。
泉州市统计局
2015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统计局2015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5年度泉州市统计局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我市加快建设“海丝”先行区、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构建民生保障安全网、实施“三比一看”活动、深化“第三产业发展年”以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业创业)等一系列重点工作,发挥统计职能、履行统计职责的实绩和成效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估。通过绩效评估,加强实效检验,促进本部门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增强工作实绩,为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二、组织领导
局机关绩效评估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成立局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跃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其余党组成员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颜俊伟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局机关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制订方案、实施评估等日常工作。
三、指标考核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2015年度市直政府系列绩效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5〕70号)文件要求,从我局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考虑,职能工作目标部分确定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36个;行政能力目标部分确定一级指标20个,具体指标见附件。
四、察访核验
由局机关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局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普查中心履行岗位职责、执行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作风等进行抽查核实。
五、工作步骤和要求
1、制定评估方案。完成时间:2015年8月3日。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泉州市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委办〔2015〕42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2015年度市直政府系列绩效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5〕70号)文件精神,研究确定我局评估工作方案。
2、自查及材料准备。完成时间:2016年1月上旬。
绩效评估是对全局工作的一次大检查,各职能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必须协同协作,形成合力,高效履职。各科室及普查中心应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自查及总结2015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并于2016年1月6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局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科室及普查中心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核对,形成年度绩效自评总结报告初稿。
3、完成自评总结报告并做好迎检准备。完成时间:2016年1月8日前。
局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参照评分标准,对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逐项评分,确定等级,形成年度绩效自评总结报告,经局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市人社局。同时做好绩效评估台账整理工作,迎接市委、市政府的考评。
泉州市统计局 2015年8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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