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3-2500-2024-00006
- 发布机构:泉州市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25
- 内容概述: 我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
日前,我局召开党组会议暨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集中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傅少明主持会议,局领导和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局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到底。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督促全局上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上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二要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贯彻会议要求。推动班子成员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做实政治监督、做深日常监督、做准专项监督、做强基层监督,不断提升党内监督质效。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加强纪律建设,着力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持续推进为基层减负,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积极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三要联系统计实际,切实净化政治生态。围绕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继续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落实落地。以“统计造假”被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分范畴为契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标本兼治巩固提升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成效。常态化组织开展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福建省统计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引导全市统计干部严守法律底线,共同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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