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3-2500-2024-00013
- 发布机构:泉州市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07
- 内容概述: 2月5日下午,我市召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视频会暨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
2月5日下午,我市召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视频会暨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传达省上经济普查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市普查登记工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黄景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景春常务副市长指出,2023年以来,经过市、县、乡、村四级普查机构和1.3万名普查“两员”的共同努力,清查出的单位和个体户数量均居全省首位,单位清查工作圆满完成。
黄景春常务副市长强调,“五经普”登记工作已正式启动1个多月,该环节事关整个经普工作的最终成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强化压力传导,市、县、乡、村四级和基层“两员”一起发力,共同推动普查登记工作。
一要持续加强普查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经济普查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市区分管领导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全部作为普查督导员,严格落实挂钩包干企业制度;统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集中力量抓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普查经费保障,确保“两员”劳务补助按进度发放;发改、工信、商务、交通、住建、金融、文旅、人社、市场监管、税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支持配合入户登记,指导普查对象真实填报生产经营状况;金融、铁路等独立普查部门要协同协助地方普查机构工作,共享普查数据。
二要持续增强普查数据质量管控。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各县市区、各部门在组织实施普查登记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标准、统一口径,将数据质量管理落实到全流程各环节,通过开展综合评估审核、对比审核、公式审核等多种方式提高普查数据质量,提升普查工作精准度。要强化普查风险防范,提高对普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三要持续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各级各部门要持续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在内容上要聚焦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普查“两员”的调查权利和对企业的“保密”义务等,让社会各界能够理解和支持经济普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基层组织要多深入一线,加强点对点、面对面宣传,赢得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
会上,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傅少明传达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全省五经普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通报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普查登记工作安排。市工信局、晋江市政府还就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关情况作了汇报。
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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