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3-0100-2021-00038
    • 发布机构:泉州市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6
    • 内容概述: 泉州市统计局工作职责
    泉州市统计局工作职责
    来源:泉州市统计局 时间:2021-04-06 10:27

      一、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统计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指导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财政、社会保障、就业、人民生活、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旅游、卫生、安全生产、金融、气象、邮政、电信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组织实施高质量发展等各类统计监测评价,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八)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和各县(市、区)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落实全市统计法治监督责任,组织实施全市统计监督和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按规定协管各县(市、区)统计局及地方调查队部门领导;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投资。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县(市、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市统计局建立与市政府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对有关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市政府各部门组织实施的部门统计调查,应当及时向市统计局报送基本统计资料或者综合统计资料;市统计局应当及时向市政府各部门提供有关综合统计资料。

      二、局内设职能科(室)的主要职责

      (1)办公室   负责人:丁庆裕  联系电话:0595-28385557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信息、信访、政务公开、接待、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和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所属单位行政事业经费、专项资金和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投资。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按规定协管各县(市、区)统计局及地方调查队部门领导。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市统计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管理离退休干部职工。

      (2)综合核算科(统计设计管理科)   负责人:郑致洲  联系电话:0595-23385551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资金流量和资产负债调查;开展全市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监测预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参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工作;对重要的国民经济统计数据进行评估验证,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统计新闻宣传和统计信息工作,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城市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组织实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实施国家、省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标准,拟定地方统计标准;负责统计制度的管理,设计、管理和审核市级的专项调查任务,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核各县(市、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质量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

      (3)工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   负责人:姚艳蓉  联系电话:0595-28385563

      组织实施工业、生态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负责规模以上工业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负责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和非目录样本补充;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各县(市、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碳排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碳排放、生态环境保护等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目标考核;负责有关统计数据的质量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

      (4)投资统计科   负责人:黄银杏  联系电话:0595-28385571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质量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

      (5)贸易与农业统计科   负责人:汪江洋  联系电话:0595-28385580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调查及部分相关专项调查,综合整理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开展农村、农业、农民等专项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等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牵头制定和实施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质量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

      (6)社会与科技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   负责人:曾开灶  联系电话:0595-28385573

      组织实施泉州市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工资、科技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就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有关服务业调查的统计数据;牵头制定和实施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质量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

      (7)统计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王志辉 联系电话:0595-28385582

      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造假及违法行为。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指导监督各地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对本市范围内涉外调查活动、民间统计调查活动进行监督。组织指导全市统计普法宣传,对统计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审核。办理统计行政应诉和相关法律性事务。

      三、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泉州市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负责人:丁庆裕   联系电话:0595-28385557

      负责搜集全市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统计调查、统计论文等统计资料,整理有关统计信息数据资料,搞好统计资料开发。跟踪经济运行情况,开展统计调研与分析,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2)泉州市统计普查中心   负责人:胡志强   联系电话:0595-28385589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农业和经济等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实施基本单位和服务业的统计普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普查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开发利用;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问题;储存和处理普查的数据和资料;承担周期性全国普查项目的日常事务;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3)泉州市统计局能源监测统计中心   负责人:王志辉   联系电话:0595-28385582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能源统计资料;承担能源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对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能源监测统计基础工作;储存和处理社会经济统计及专项调查、普查的数据和资料;依据社会经济运行的发展阶段,定期为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决策提供信息资料;对各类重大的经济指标及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分析报告;加强统计数据监测系统的网络建设,面向社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承担周期性全国普查项目的日常事务;负责组织全市统计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统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统计调查数据处理与管理工作,建立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负责组织全市统计系统的信息技术应用于技术开发工作,指导全市统计自动化系统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市统计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址:泉州市政府新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幢4层    联系电话:0595-2838555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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