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3-1000-2016-00037
    • 发布机构:泉州市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6-05
    • 内容概述: 泉州市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泉州市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来源:泉州市统计局 时间:2016-06-05 18:54

    各县(市、区)统计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

    根据《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国统字〔1995〕46号)、《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90号)、福建省统计专业职务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2016年福建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闽统资考〔201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6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16年10月16日(星期日)。

    (一)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三)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3.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1、2条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高中毕业以上学历;②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后,可报考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4.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1、2条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或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②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③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或获博士学位;④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初级职务或取得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满4年,可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现在国家机关工作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对是否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不作要求。已评聘非统计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统计工作人员,可视同获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5.实行资格考试制度前,已担任统计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也可参加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二)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或者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或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三)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时间算至2016年12月31日。

    三、报考地点

    考生应按所属区域向所在地的县(市、区)统计局报名。

    四、报考所需材料

    考生报名时需查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原件;报考高级资格考试人员同时查验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学历仅为高中或中专以下报考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需查验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应届生报考初级资格考试需查验学生证原件和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材料。以上原件均需复印一份提交报考所在统计局。

    报考同时,考生还应提交经单位同意报考签章的报名表1份(考生应张贴照片在指定位置)、另附本人1寸彩色同底近照2张(照片背后用圆珠笔标注姓名和身份证号)。

    五、考试收费及教材

    考试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已向福建省物价局报批,待其批复后于本网站公布,考生可等收费标准公布后再进行报名

    2016年初、中级教材延续使用2014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高级资格考试暂无统一教材。不统一征订教材,考生可自行自愿购买。

    六、考试大纲

    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七、考场设置和作答要求

    考试地点除厦门初级、中级外均统一集中省里(福州)考试,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和存储功能计算器;初、中级考试均为客观性试题,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为主观性试题,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考生可以携带相关纸质参考书籍、资料。

    八、考试组织工作

    各地统计、人事部门要紧密配合,按照市里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报名的宣传和审核工作。各地统计局要采取有效方式鼓励往年未通过的考生继续参加今年的考试。全市考试报名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各地统计局应于6月30日前将本辖区报考考生花名册(通过FTP/961办公室/各县(区、市)上报/公共目录/2016职称考试文件夹)上报市局,考生的报考材料及各级别资格考试考生花名册纸介质送市统计局6604。

    考务联系人:小刘,联系电话:28385553,传真:28385509。

     

    附件1:福建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doc

            附件2: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花名册.xls

     

                                                                                               泉州市统计局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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