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填报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索引表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统计局 时间:2008-04-07 10:02
     
    各科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泉政办〔2008〕50号)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办要求凡属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必须按照政府信息格式和规定的程序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各单位应于2008年3月30日前,完成2007年以来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内容清理、界定工作,并在各自政府网站上公开;同时逐步完成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清理、界定工作,并编辑上网公开。为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请各有关科室积极配合,抓紧目录索引表的填报。填报内容主要包括索引号、发布机构、内容描述、备注/文号等四项,其中索引号由计算中心统一编制。各科室必须对发布信息进行逐一核实,注意补缺补漏,于2008年3月27日将填报完整的目录索引表报送计算中心。
    附件一:《泉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附件二:《泉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附件三:《泉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索引表》
     
     
    计算中心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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