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泉州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以旧换新相关政策,一季度全市消费需求得到有效释放,消费活力不断增强。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66.42亿元,比上年增长6%,增速比上年全年加快0.8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5.4%)高 0.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2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省比重24.1%,规模居九设区市首位。
一、吃穿用类消费基础稳固
一季度,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 21.2%,增幅比上年全年提高10.6个百分点;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增长16.8%,比上年全年提高8.1个百分点;日用品类零售额增长24.4%,比上年全年提高3.9个百分点。三类商品合计拉动全市限上零售额增幅6.6个百分点。
二、换新品类消费加力显效
今年以来,我省在前期汽车、家电等消费品的基础上扩大了补贴范围,增加了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手环)等数码产品,相关商品消费增势良好。3C数码类商品表现亮眼,一季度,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增长62.3%,比上年全年提高45.3个百分点,其中智能手机零售额增长59.4%,比上年全年提高34.3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家电类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52.8%,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增长65.2%。
三、线上消费增速上扬
一季度,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增长25.8%,比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速快14.7个百分点,比上年全年加快8.4个百分点,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7.4个百分点,拉动力比上年全年提升2.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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