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农业普查 > 普查文件
泉州市农普办关于开展农业普查巡回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13浏览:保护视力色:【字体: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普办:

根据《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农普办〔2017〕2号)文件精神,为顺利推进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及早发现和解决现场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差错和隐患消灭在基层。经研究决定于1月16日-24日期间对各地农普现场登记工作开展巡回检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巡查方式及内容:(1)县(市、区)分乡镇入户登记进度情况及填报质量有关问题;(2)巡查组抽查3—5个普查区,对入户登记是否组织保障有力、工作有序开展,是否按清查摸底确定的普查对象100%入户登记,是否按普查方案要求逐项进行询问和登记,普查对象是否有重漏,普查表填报是否规范完整,普查基础数据是否真实准确、符合逻辑等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地做好迎检准备;(3)各县(市、区)于1月20日前上报辖区内普查入户登记情况综合报告。


 

附件:巡查组人员名单表


 

泉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            



作者:市农普办 来源:泉州市农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