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市统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着力强化统计基层基础,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加强经济统计监测预警,为市委、市政府“作答时代命题、聚力赶超攻坚”、加快“五个泉州”建设提供科学可靠的统计保障。
一、稳扎稳打,顺利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2019年全市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经普工作量全省最大、涉及面最广、普查难度最高,全市统计系统以及1万多名普查工作者直面挑战、夙夜在公、全力以赴,高质量完成了“机构搭建、要素保障、宣传发动、人员选训、单位清查、入户普查、审核验收”等各阶段普查任务,市场主体数量、企业单位查实数等相关指标位列全省设区市首位,顺利通过了国家、省上的事后数据质量验收,得到省统计局领导的高度肯定,为市委、市政府全面摸清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科学指导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科学可靠的统计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入户
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各级经普机构和近万名一线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村入户、走街串巷,通过联网直报和PAD现场采集等现代信息化手段,对全市所有二三产业的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及抽中的个体经营户样本进行逐一登记。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深入一线指导。在1月5日吕刚副市长赴鲤城区调研指导普查入户工作后,1月12日王永礼市长又亲自赴丰泽区调研指导经普入户工作,看望慰问一线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认真细致地指导普查对象正确填报普查表,并与企业负责人亲切交谈经普现场登记情况,宣传讲解普查保密原则和如实申报普查数据的意义,打消其顾虑。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共抓经普工作。与市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委等部门联合发文,对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等的经济普查作出具体部署和要求,还与市金融局联合开展对在泉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财会人员的经普业务培训。同时,将经普工作纳入2019年绩效察访核验,针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领取普查表和数据填报质量情况,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所管理行业、单位的督导情况,制定相关扣分细则。三是开展实地走访,加强一线指导。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分赴鲤城、丰泽、惠安、德化等县(市、区)实地走访,特别是到企业较多的社区,了解进度,现场指导,发现问题并汇总反馈及时解答。
(二)加强审核改错,提高经普数据质量
一是组建非一套表单位数据审核队伍,并每两日定期通报一次审核错误,加快审核改错进度。二是开展重点单位现场核查工作。组织业务骨干对营业收入超规模标准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实地查看企业生产经营现场,了解企业实际经营活动。三是多角度开展审核。通过主要指标排序等方式加强异常值审核,重点关注极大值和极小值等。通过查询模板进行人均值、户均值审核,分县(市、区)逐一加强指导,重点提醒审核要点。
(三)认真开展数据质量检查,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一是组织县(市、区)开展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虚报、漏报和单位类型界定错误情况和主要指标的填报质量,计算普查单位错报率和主要经济指标错报率。二是积极配合省上数据质量抽查。5月中旬,省统计局到丰泽、石狮开展经济普查数据交叉核查工作,对抽中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逐一现场询问调查。三是顺利通过国家数据质量检查。6月下旬,国家检查组到丰泽开展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我市市县业务骨干共同配合检查组顺利完成实地抽查工作,全市经济普查工作得到省统计局主要领导的肯定。
二、顺应改革,科学规范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做好GDP核算工作
根据省统计局工作安排,从2019年二季度开始GDP月度核算改为季度核算。我局积极顺应改革,同时继续做好月度指标监测,及时核实异常数据,并向市直有关部门和县级统计部门反馈相关指标数据,做好提醒预警工作。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和省统计局反馈数据,研究制定县(市、区)四经普GDP修订方案,顺利完成各县(市、区)2018年GDP修订工作,实现市县数据的基本衔接,为2019年1-4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的实施打下良好基础。此外,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研究出台《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工业、建筑业、商贸专业数据评估办法的通知》,积极探索建立更加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数据评估办法,实行“阳光下”的数据评估机制。
(二)规范开展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
一是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核算基础数据。根据各专业提供的数据资料,对照核算方案,按照核算步骤详细记录计算过程,建立民营经济核算台账,确保民营经济核算的规范性。二是强化数据质量审核。将测算的分行业民营增加值与原GDP年报、主要专业指标等进行比对,开展逻辑审核,查找不合理的地方通过调整计算方法加以改进,增强核算数据的可信度和准确度。
(三)协调完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严格按照省统计局《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的通知》,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牵头作用,协调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我市自然资源编制部门和12个县(市、区)完成全市及各县(市、区)2017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并按时上报省局。
三、全力以赴,统筹协调推进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一)按时完成“一套表”常规统计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各种统计方法制度,组织实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认真做好2018年年报和2019年定报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抓好一套表企业新增入库工作,按照“先入库、再有数”的原则,企业新增入库是数据报送“开源”性工作,强化与工商、税务、发改、经信、住建等部门的协同合作,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认真分析筛选新开业、达标准企业,严格按照入库流程的要求,引导督促达标企业申报入库;以国家局、省局数据质量检查以及市委巡察组发现问题为导向,认真梳理本地区存在的不达规模企业在库上报数据、行业代码划分打擦边球等问题清单,规范出台《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加强2019年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及时完成整改。加大业务培训指导,工业、服务业、建筑业、商业等各专业采取电话、微信、面对面等方式,利用会议、培训、报表期等时机,加强对县级统计人员和企业统计人员在名录库管理、“一套表”内网平台操作技巧、统计分析等统计业务方面的培训指导,进一步打牢统计基础,提高业务水平。加强数据审核监测,强化“即报即审、层层把关”,下发查询模板快速甄别匹配调查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加大对异常数据监测力度,通过排序主要指标和汇总报表排除奇异值,分行业及时查询反馈各类逻辑不匹配的数据。及时做好各级标记查询的反馈工作,在月度报表报送期间实施联网直报平台数据日监测制度;研究出台《泉州市统计局数据质量责任制度》,规范了关于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全流程中的13条具体规定,形成全流程、全链条、可追溯管控机制,实现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深入基层实地开展工业、能源、服务业、投资、房地产等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统计报表填报情况,查看企业营业执照、统计台账、财务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掌握产品产量、产品单价、市场订单与库存等情况,并对统计联网直报数据与企业纳税申报表相关指标进行比对,对主要指标逻辑关系进行逐一核实。加强对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数据质量的的审核和对部分重点行业投资项目的梳理,主要核查高报、多报、重复报送、打捆报送以及其他未严格执行投资统计制度的项目,进一步规范企业数据的报送流程,夯实统计数据质量。
(二)做好社会科技统计工作
一是关口前移,联合有关部门提前掌握科技创新立项企业。主动与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经信委等部门联系,搜集部门的年度全市企业的各级科技创新立项项目、各级财政拨款的科技项目、企业的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企业的研发税费减免情况、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获取情况、政府补贴资金等资料,及时按类别按区域进行分类,并分解至乡镇,使其在联网直报平台开网之前布置到企业,确保部门掌握项目上报质量。二是抓好培训、审核、指导“三到位”,对异常的数据积极与企业沟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基层数据质量,确保研发统计制度改革顺利过渡。三是创新工作方式,高质量完成社会统计工作。针对社会发展情况表、妇女儿童情况表、统计年鉴等资料需收集指标较多、部门繁杂的情况,认真梳理整合,按数据来源分门别类整理成套表,一次性发函、一次性采集完毕,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四是加强协作,做好文化产业企业认定和审核工作。充分利用广电、体育、文教等部门企业信息,加强文化产业单位查缺补漏,确保文化产业单位不重不漏。认真梳理文化产业涉及的146个小类“关键字词”表,有效提高数据准确性。及时采集“四上”文化单位的有关经济指标,科学推算文化产业相关数据,发挥统计监测职能。五是扎实完成“两纲”各项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两纲”制度培训工作,重点讲解了100个指标中易错易混淆填报口径。做好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按照“两纲”报表制度要求的计算口径,收集整理各监测指标数据,对变化异常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核比对,确保监测的指标数据准确。
(三)高质量完成人口统计工作
一是做好人口抽样调查和数据评估工作。首先是严格按照《2018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评估方案》,结合公安、民政、卫健委等相关部门的行政记录,认真做好常住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城镇化率等指标的评估工作,并形成2018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评估报告。其次是扎实开展2019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认真开展人口抽样样本小区核实工作,确保样本小区准确、无误。做好人口抽样摸底和正式入户阶段陪访工作,做到市级对13个县(市、区)全覆盖,县(市、区)对所有抽中小区全覆盖,不断夯实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质量。至2019年11月15日上报截止日,全市顺利完成人口抽样登记入户PAD数据上报工作。第三是提前谋划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2020年是验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四五”规划和第二个百年目标的关键历史节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证是在这极其重要历史节点上开展的国情国力普查,我局提前谋划,完成机构组建、普查经费落实等相关工作。2019年12月,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泉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泉政文〔2019〕85号),对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此次普查将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等方面的最新情况,既是制定和完善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也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网点分布、城镇住房供给、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化认识,充分领会普查的重要意义,明确普查对象、内容及时间安排;强化责任意识,实行领导负责制;统筹预算安排,切实保障普查经费落实到位;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普查;广泛宣传动员,创造宽松调查环境。为扎实有序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我局已向市政府专题报告,传达了全国、全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布置会议精神,并提出我市贯彻意见。二是多措并举做好工资统计工作。一方面认真核实样本,确保“四下”单位报表上报率。为确保机构改革后单位不重不漏,主动加强与编办沟通协调,做好与统计名录库比对查重,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应统尽统,保证报表的上报率。2018年年报全市“四下”统计6676家,比上年增加766家。另一方面加强分类审核,确保各类单位填报数据准确性。对于“四上”企业,利用联网直报平台模板审核,通过强制性审核公式,筛选奇异值,对数据增降幅度较大的单位,进行重点核查。对于“四下”单位,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参照调资政策和工资水平,分类指导各类单位如实、全口径填报工资情况。
(四)强化绿色发展统计,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是统计部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我局会同生态环境等15个市直部门,按照《泉州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归集整理绿色发展指标数据,通报公众对环境满意度评价分数,初步测算各地绿色发展指数,不折不扣执行市政府《泉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并将适时公布我市年度绿色发展指数。
(五)监测重点耗能企业,强化统计监测预警功能
重点耗能企业是我市能源消费的主体,是能源统计监测的重点关注对象。2019年我们走访了全市能耗排在前10位和有能源加工转换企业的重点耗能企业共计17家,并配合省局能源处走访泉港、惠安、晋江等地石化、建陶企业。这些企业综合能耗占全市规上工业的70%,对全市规上工业乃至全社会节能降耗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与企业人员面对面的交流和深入细致的探讨,掌握较为详实的企业经营状况、生产工艺、能源消费、市场前景等“第一手”资料,并现场指导企业在能源消费填报数据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能源核算数据质量。同时,强化统计监测预警功能,做好季度GDP能耗核算工作,认真编制地区能源平衡表,并与市工信局联合通报季度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等节能降耗情况,督促各县(市、区)做好节能工作。
(六)完善限下抽样调查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限下抽样调查样本维护工作,样本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剔除倒闭、不稳定、不配合等样本83个,替换10个样本,修改6个样本的单位代码。二是“三到位”做好金样本调查工作:明确调查补贴标准,并要求相关地区根据调查任务及时发放记账户和辅助调查员补贴,做到资金到位;强化业务现场指导,认真做好抽中单位的试点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及时进行日记账登记工作,做到指导到位;市、县两级专业人员定期回访样本单位,检查核实日记账材料,并做好相关回访记录,认真填报样本单位调查问卷等资料,确保试点单位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做到走访到位。
(七)进一步加强农村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
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的意识,把好农村统计每个环节质量关,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报表认真审核,反复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核实、修正。认真分析数据变化情况,对一些变化较大的指标深入查清原因,并取得相关资料进行对照分析,确保调查的农村统计资料基本反映我市农村社会和经济状况的实际。2019年高质量完成了我市粮食、蔬菜、食用菌、茶叶、水果、畜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情况统计,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核算等统计任务,并按时保质完成村卡、乡卡、县卡的审核上报工作。
(八)精心组织开展2019年度绩效评估公众评议调查工作
协同市效能办完成2018年市对县绩效考评指标考核的数据收集、汇总测算工作,制定《2019年泉州市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及市对县绩效指标考核方案。配合市效能办制定2019年度绩效评估公众评议实施方案,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顺利完成1800个信函样本、6400个电话样本和1010个面访样本的调查、汇总和分析等工作,客观反映调查单位的社情民意。
四、扣紧中心任务,有序有力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锲而不舍抓好《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手册》《统计年鉴》等综合性统计资料编印和电子化,方便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查阅数据。二是加强对泉州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特别是对一产、三产和民营经济、中美贸易摩擦、新产业、新业态等热点问题和领域的跟踪监测与调研分析,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以统计视角和客观统计数据资料,撰写新中国成立70周年泉州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共13篇,在《泉州晚报》《东南早报》、泉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泉州网、“泉视界”泉州网络电视台等各大主流媒体上连载发布,系统展现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市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取得的伟大成就,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三是在泉州统计信息网上加强“数据解读”专栏建设,对我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消费品市场等方面的指标数据进行解读,总结提炼数据反映的变化和趋势,方便群众了解和掌握我市经济运行情况。全年共撰写统计分析调研79篇、数据解读33篇,被《中国信息报》、国家统计局网站采用9篇,统计经济信息被市“两办”采用达88条次。四是加强网络及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全面提高信息保密安全工作水平。一方面,加强信息系统防护,加大网络安全设施的投入,指导督促大部分县级统计局配备新一代防火墙。另一方面,加强终端管理,印发《泉州市统计局统计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和信息安全事件管理办法》,在 “数字中国”峰会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期间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同时,加强网络安全保密培训,全面提高统计干部队伍全员保密意识。五是积极完善统计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社会公众能力。在政务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网站性能、维护及保障机制、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等方面表现突出,荣获2018年度全市市直部门政府网站绩效考核第一名。
五、强基固本,全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一是研究制定《泉州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泉统〔2019〕76号),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围绕统计数据失真失实干扰决策判断、虚增群众获得感、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问题,上下联动、精准施策,集中力量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推动纠正统计造假责任追究“宽松软”问题,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水平,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统计获得感。二是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近两年来中央先后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规定》等重要文件,泉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11月12日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门学习传达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上述重要文件精神,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全市30多个市直职能部门主要领导集中学习研究,提出贯彻意见。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切实履行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也陆续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及上述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链条,确保落深落细落实。截止2019年11月28日,全市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实现全覆盖。三是多管齐下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一方面,结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组织成立检查组深入全市11个县(市、区)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重点对“四经普”数据质量进行督查,严查迟报、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对做好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打通专项整治工作“最后一公里”,我局和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市审计局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检查组,深入全市11个县(市、区)开展统计监督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统计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责任,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夯实基础。四是开展培训提升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邀请省统计局政法处领导为全市近百名统计业务骨干作题为《防范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责任制与统计法核心要义》的统计法制专题讲座,生动解读了一些发生在身边的统计违法案例,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促进我市统计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治意识。此外,我局联合洛江区统计局、丰泽区统计局、鲤城区统计局和万安街道在市区中心广场举办以“弘扬法治精神全面依法治统”为主题的纪念《统计法》颁布三十六周年暨统计法治宣传系列活动,通过与群众零距离普法,营造百姓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聚焦党建主责主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方面,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发挥局党组政治功能和统筹引领作用,着力解决“领导班子政治担当弱化”“统计服务保障与全市赶超发展的形势要求有差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105条,给予提醒谈话12人次,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另一方面,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9月份起,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时间进度安排,陆续抓好成立机构、部署动员、制定方案、学习研讨、调查研究、专项整治等一系列“规定动作”,并立足统计部门职能优势,创造性地实施各项“自选动作”,如:前往中共福建省委旧址和中共晋南县委旧址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激发党员爱国爱党热情;组织党员志愿者走进共建社区开展重阳节志愿服务,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好事等等。同时,通过邀请市委党校教授莅临作专题讲座、组织观看大型文献纪录片《筑梦路上》《我们走在大路上》和电影《我和我的祖国》、参观主题教育档案文献展、参加主题教育网络答题活动、用好用活“学习强国”APP等方式,不断丰富学习载体,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带动全市统计干部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实际行动,为作答市委“三个时代命题”、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科学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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