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统计监督,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1.贯彻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制度化组织再学习再认识,深刻领会统计监督的政治属性,提请各级党委和政府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督,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纪违法行为。
2.落实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把统计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根据国家统计督察正式反馈意见和省对市县(区)统计督察部署安排,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坚持对标对表,逐条销号,建章立制,常态长效,切实将整改落实转化为服务高质量发展超越的能力。
3.增强统计监督效能。推动《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的协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落地见效,构建统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的沟通衔接机制,健全完善信息互通共享、问题线索移送移交等工作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有机结合。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探索开展小城镇统计监测评价。
4.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
5.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协调将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意见》列入市县党校新晋领导干部培训主体班的必修课,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在统计法治实践中以上率下、示范引领、统筹推动的作用。持续将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纳入各专业业务培训内容,推动统计法治宣传进社区、入企业,提升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
二、围绕中心工作,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1.优化经济运行监测。围绕开好局、起好步,凝聚部门统计和统计系统合力,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统计培训、跟踪服务和调研分析,为全市经济运行提供高效的统计监测服务。围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民生保障,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的监测,坚持报表期统计监测和季度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分析会制度,加强对部门先行指标的监测分析,强化月度、季度和年度经济形势预测预判,提升统计分析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确定年度重点监测指标和重点调研课题,开展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增强统计服务科学决策能力。
2.完善政府绩效评估。认真做好2022年市对县绩效评估指标考评工作,对接省对市指标考评方案,完善指标评价体系,发挥统计指标导向作用。组织实施全市绩效公众评议调查工作,依法申报统计调查方案,加强对县级公众评议调查方案的指导和审核把关,提升调查的科学性,助推机关工作作风转变。
3.做好一套表单位(项目)服务。围绕服务调查对象,做好一套表单位(项目)入统指导、业务培训和凭证归集上报等工作,做到关口前移,提前指导企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完备各项材料,规范入库纳统工作。开展实地调研走访,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情况和数据报送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答疑解惑,协调职能部门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4.加大统计宣传力度。围绕党的二十大召开和新中国政府统计机构成立70周年等重大主题,组织编纂“喜迎二十大”系列分析报告,利用统计新媒体、统计开放日等多元化方式,做好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统计工作成就宣传。围绕服务社会公众,完善统计信息管理制度,规范统计信息发布,充分利用统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加强国家宏观政策和统计数据宣传解读,加强统计舆情监测处理,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三、深化统计改革,提升统计创新能力
1.探索制定泉州市“十四五”统计现代化改革实施方案。对标国家和省上统计改革方案,探索泉州市“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方向、实现路径和责任单位,推动相关改革落地见效。
2.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指标研究。积极对接省对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进程,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评价的有关部署,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等部门,探索研究市对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高质量完成百货超市“法产并重”统计改革试点。根据国家和省上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百货零售业和超级市场零售业法人企业附属产业活动单位视同法人统计试点方案,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和工作建议,为推动“法产并重”统计改革积累经验。
4.加强重点领域统计改革。结合国家统计局民营经济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分类标准,改进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和核算方法。以泉州申遗成功为契机,会同市文旅局开展文化产业和旅游经济统计监测,及时反映全市文旅经济发展成效。完善研究与试验发展统计调查、创新调查及基础研究统计办法,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充分反映新动能成长和新引擎带动作用。
四、增强质量管控,精确普查调查核算
1.做好“五经普”前期准备和“七人普”后续工作。按照国家、省统计局部署要求,着手做好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及时编制经费预算,落实普查人员、物资等保障条件,开展部门行政数据协同比对,全面开展调查单位核实,为单位清查打好基础。做好“七人普”资料开发和资料编印出版等后续工作。
2.抓紧常规统计调查核算工作。全面对接国家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核算方案变更,持续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精心组织开展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商业、资质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一套表单位调查,优化“四下”抽样调查样本。根据省统计局统一安排,妥善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历史数据修订工作。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业农村统计。围绕社会民生领域,做好人口抽样调查、城乡划分、社会科技统计、劳动工资统计、妇女儿童“两纲”监测等统计工作。
3.完善名录库管理。建立健全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比对,及时获得单位新增、变更、撤销等基本信息,规范入退库工作。加强部门协作、信息共享,通过搜集、比对市场监管、发改、工信、商务、税务等部门行政记录,建立“四上”单位培育跟踪名录库,稳步推进工业和商业“大个体”纳统工作。继续通报新增入库情况,持续推动将“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纳统成效列入市对县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会同发改等部门跟踪重点项目投资进展,及时将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纳入投资统计,梳理重点项目完工投产情况,符合条件及时作为月度新增纳入一套表。
4.加强统计质量控制管理。强化联网直报数据审核与监测分析,定期对一套表单位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核查,落实落细各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加大数据上报期间随报随审力度,加强各专业数据质量分析研判,定期评估各县(市、区)、各专业统计数据,全面提升统计工作质量。
五、注重能力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1.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落实干部培养主体责任,加大干部选拔调任、职级晋升、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工作力度,修订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统计业务水平暂行规定的通知》。贯彻《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推动市县两级增强统计执法力量,健全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和人员配置,加强村级统计力量,保持基层统计队伍的稳定性。加强各专业统计业务培训和指导,增强队伍的专业性。积极推广各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好做法,争取将基层统计工作情况纳入市、县政府绩效考评。
2.提高企业统计业务水平。完善全市“四上”统计人员信息库,采取多种形式强化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和统计法治培训,提升企业统计人员业务素质。贯彻落实好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探索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指导企业完善统计台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数据。
3.规范部门统计管理。依法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指导同级部门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夯实部门统计业务基础。
4.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做好信息安全防护和技术支持,强化网络安全工作考评,促进市县乡各级网络安全。开展内网网站等级保护测评,排除网站风险隐患。
六、深化党的建设,增强机关政治属性
1.持续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2.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积极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学深悟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动力。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措施,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生根。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教育培训,对《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进行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研究出台贯彻意见,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4.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以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深刻剖析问题成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梳理细化整改措施,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常态长效开展,从严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促进工作争先创优。
5.提升机关党支部战斗力。进一步巩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全面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全力打造“五好”党支部。
6.抓好机关各项建设。以党建带群建,持续深化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活动,积极创建省、市文明单位,不断提升绩效管理、平安综治、群团建设等各项工作水平。健全完善人、财、物、数等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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