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统计局
2016年1月4日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政办〔2015〕54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通过泉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泉州市统计局联系(联系电话:0595-28385593、28385561,传真电话:0595-28385501,电子邮箱:tjj_xxgk@fjqz.gov.cn,电子版下载网址:http://www.qztj.gov.cn/,通信地址:泉州市政府东海行政中心6号楼6层,邮政编码:362018。)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泉州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入贯彻《条例》,依照国家、省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立足统计工作实际,继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统计公开透明力度,强化公开制度建设,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增信息39条,专栏点击量0.97万人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550条,总点击量7.94人次。2015年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105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3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依申请公开文件数45条;不予公开文件数21条。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根据泉政办〔2015〕54号文的要求,我局在门户网站上的信息公开栏目内开设相应的子栏目,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及时分解,逐一落实。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深化简政放权,建立“三张清单”制度,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2015年以来,我局结合工作职能,全面取消行政审批和非许可审批项目,对涉及统计法律法规行政职能进行全面清理,在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基础上,梳理制定了“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清单”等“三张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规范统计权力运行,推进统计依法行政。在行政权力清单方面,公开了泉州市统计局行政权力清单(含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市统计局保留行政权力19项(其中实行属地管理10项)。具体为: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10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清单列明行政权力的子项、实施主体、实施依据等信息,并在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公布,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坚决防治源头腐败。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方面,市统计局梳理公共服务清单0项。在责任清单方面,市统计局以部门“三定”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机构编制部门批复调整职责事项的文件等为依据,在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部门主要职责,明确部门责任事项49项,并将行政权力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统计部门责任清单已在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按照精简效能,优化审批权限,简化办事流程的原则,市统计局还梳理精简“马上就办”事项清单1项,其中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0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1项,行政办公行为0项,已报市效能办审批。
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5年我局继续加大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公开力度。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2014年泉州市统计局部门决算说明和2015年泉州市统计局部门预算说明,公开2条通用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的情况公告。
2.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逐步推进信用公开。2015年我局在门户网站新开辟了 “组织机构”、“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和“失信企业公示”专栏,更便于社会公众了解统计职能,提高公开透明度。加强发文管理,全面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继续加强统计分析,延伸统计产品。2015年我局深入执行《泉州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水平的暂行规定》,不断加强统计信息、分析和调研撰写工作,突出科学发展、民生建设等要求,关注经济走势、“两个收入”、城市建设,跟踪月度、季度和年度运行态势,并及时将电子版上网公开,深入服务党政决策和公众需求。及时更新、公开各类统计信息,保证在信息产生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发布,确保政府信息渠道畅通,大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围绕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等统计中心任务加大公开力度。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我局不断加强统计法、统计条例、地方统计管理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公开和解读,增强公民统计法律意识,提高统计公信力。2015年在门户网站新增政策解读4条,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平台同步发布。
3.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2015年我局重点完善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开辟民意调查栏目。对在线互动应答系统的内核进行全面升级,互动系统与网站内容管理平台实现无缝整合,无论便捷性、安全性、严谨性还是完备性都得到较大提升。可根据不同情况对信件进行自动分发处理,可选择是否将反馈内容公布在网站上。第一次真正实现公民在线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状态功能,解决了网站长期以来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短板,并将原有的在线访谈、在线调查、问题解答、留言板、统计博客、统计论坛、领导信箱、统计违法举报箱、民主评议行风政风、纪检监察举报箱等互动栏目整合起来,形成统一的网上互动服务平台。
(三)公开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08年以来,我局先后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统计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从信息的收集、采编、审核、报送到发布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网站建设与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分工。2015年我局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统计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和各项保密规定,规范工作流程,严把统计信息质量关。落实工作定期回顾和检查制度,形成了办公室负责网站运维管理和政务信息审批、综合科负责统计数据把关、法规科负责统计法律宣传,各科室齐抓共管、有效联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2015年还根据泉政办〔2015〕54号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于2015年6月1日印发《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泉统〔2015〕31),将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逐一分解落实,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主动公开。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日常性工作。为确保规范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按照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统计信息、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报送、统计报表、年度报告、工作信息交流、规划计划等工作;优化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高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化、标准化程度。同时,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与协同。按照任务分工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平台”专栏和“网上行政执法大厅”信息栏目的更新维护,做到统计网站在线办事项目内容、报送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的内容相一致。还指定专人每月在统计微博和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月度数据、统计分析和统计要闻等信息,每天及时处理回应微博、微信用户提出的评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了统计影响力。
(四)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2015年以来,根据人事变动情况,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网站建设,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人员力量配比,加强计算机知识和统计业务的培训,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我局2015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并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2015年经费预算为11万元),切实做到机构、制度、人员、经费“四落实”。此外,我们还将各县(市、区)统计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全面推进我市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每月24日定期对县级网站进行考核,逐月及时反馈网站信息公开情况并在内网公示,对发现的信息公开薄弱环节,督促整改。2015年9月10日,我局还指派2名工作人员参加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会后认真贯彻相关要求并开展自查整改。
(五)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统计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主导作用。按照“开放透明、便捷高效、用户优先”的总体原则,2015年我局对 “泉州统计信息网”全面改扩版。此次改版我们升级了后台采编系统,对页面进行宽版设计,强调全面化和模块化,完善网站应用功能,重新迁移和核定的数据量达5137条。经过此次升级改造,对统计门户网站自1999年建网以来的全部栏目和全部数据信息均完成重新梳理、二次开发和再加工,网站框架得到全面优化。重点强化了数据发布、信息发布、政务公开、网上服务、网上办事与统计宣传六大功能。数据发布方面,开辟特色专栏,集中展示“进度数据”、“年度数据”、“统计分析”、“统计公报”专题。制作历年电子版“泉州统计年鉴”并公开上网发布,实时更新进度统计数据和信息分析;信息发布方面,统计网站每周都有新的内容更新,信息发布频率明显加快。我们还注意转载上级的有关精神,来充实丰富网站内容。结合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建设、深化“1263”工作机制、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主题实践,我局加紧“问题解答”、“指标解释”、“统计在线”、“经济普查”、“留言板”、“机关党建”等专栏维护;政务公开方面,新开辟了 “组织机构”、“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和“失信企业公示”专栏;网上服务方面,完善依申请公开栏目,开辟民意调查栏目。还进一步完善数据信息检索模块,全面提供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和从业资格证书查询服务,及时办理回复“局长信箱”、“留言咨询”、“统计论坛”等板块咨询内容;网上办事方面,在完善网上办事栏目的基础上,增设了“便民查询”、“表格下载服务”、“统计代码查询” “办事结果反馈”、“办事导航”、“网上审批”等快速导航栏目,方便用户根据自己的需要快速定位统计服务;统计宣传方面,我们对网站的图片新闻展示系统进行了改造和优化,将人口抽样调查和正统网的链接放在醒目位置,通过浮动显示统计微博、微信,增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能力,以新媒体的视角更好地、更加生动地展现官方统计。4月17日我局办公室指派专人参加市政府举办的网站普查培训,随后立即组织力量对统计信息网站进行全方位自查,重点检查网站的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进一步整合统计部门信息资源,确保网站内容丰富多元、使用简洁方便。2015年以来,我局举办4期在线访谈,设置3项的在线统计调查活动。及时反馈网上来件,做到有问必答,件件有结果。留言件42件全部办结,电子信箱回复4次,统一回复企业问题解答4件,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截至2015年12月底,2015年我局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达239万人次,平均日访问量6550人次,社会效应显著。
二是加强新媒体应用。我局充分利用微博、微信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紧盯互动功能建设,通过微博、微信的各种交互工具完成与用户的互动,建立起新的政民互动工作机制。在“泉州统计”官方认证新浪微博和“泉州统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市统计局工作的重点信息、热点新闻、统计数据等,广大网友可以通过微博、微信更加便捷直观地了解相关信息,进行互动交流。2015年以来,我局通过微博主动公开信息8条,通过微信主动公开信息13条。
三是优化公开方式与环境。我局依托信息化技术,开发并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应用系统,推行视频信息、图片信息服务,完善在线访谈、在线调查、民意征集、统计论坛、留言板、意见箱、领导信箱等交互式平台。定期在“中国泉州”官网、“泉州统计信息网”官网、“泉州统计”官方微博、“福建泉州统计”官方微信等互联网平台及时发布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手册、统计年鉴、信息分析、统计常识等,并将纸介质寄送泉州市档案馆,方便市民查阅;适应手机上网趋势改版统计资料格式,方便手机用户下载;每日专人监测官网咨询动态,对公众网上咨询全部3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此外,还在统计资料查阅场所提供必要网络计算机设备,构建形成由局网站公开、信息公开专用邮箱咨询、政务微博微信建设、现场查询、热线电话咨询、档案馆集中阅览等多种公开渠道相互支撑的公开方式与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0条,其中,网站公开544条,政府公报6条。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其中,网站公开39条,政府公报0条。网站公开情况见下表:
2015年新增主动公开信息分类统计一览表
信息类别 |
条数 |
占比 |
1.机构职能 |
2 |
5.1% |
2.法律规章 |
4 |
10.3% |
3.规划计划 |
1 |
2.6% |
4.统计信息 |
18 |
46.2% |
5.财政资金 |
2 |
5.1% |
6.政府采购 |
2 |
5.1% |
7.行政权力运行 |
3 |
7.7% |
8.扶贫、教育工作 |
2 |
5.1% |
9.应急管理 |
0 |
0.0% |
10.工作情况 |
1 |
2.6% |
11.人事信息 |
1 |
2.6% |
12.其他政府信息 |
3 |
7.7% |
合 计 |
39 |
100% |
2015年新增主动公开情况分析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机构职能类。主要公开统计局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机构设置、办事指南、行政程序、领导分工等信息。如《泉州市统计机构设置》等。
2.法律规章类。主要公开各类规范性文件,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自由裁量权等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
3.规划计划类。主要公开中远期规划和工作报告等规划、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如《2015年度全市统计工作主要任务》等。
4.统计信息类。主要公开月度数据、年度数据、统计公报等信息。如《2015年11月份统计月报》等。
5.财政资金类。主要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重大项目、资金制度等信息。如《2015年泉州市统计局部门预算说明》、《2014年泉州市统计局部门决算说明》等。
6.政府采购类。主要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如《2015年6月泉州市统计局参加市政府通用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的情况公告》。
7.行政权力运行类。主要对涉及统计法律法规行政职能进行清理,在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基础上,梳理制定了“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清单”等“三张清单”。如《关于公布市统计局责任清单的通知》、《泉州市统计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
8.扶贫、教育工作类。主要公开各级统计部门制定的关于扶贫解困工作、社会保障制度、就业保障政策、抢险救灾情况以及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方面的信息。如《挖掘优势促发展推进山村展新貌》等。
9.应急管理类。主要公开统计局制定的关于应急管理方面的信息。如《泉州市统计局关于调整应急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等。
10.工作情况类。主要公开领导讲话、领导活动、统计工作、统计执法等方面的信息。如《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
11.人事信息类。主要公开教育培训、招考招聘、人事任免、奖励表彰、职称评聘等方面的信息。如《2015年局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公示》等。
12.其他政府信息类。主要公开统计制度改革、统计业务工作考评等方面的信息。如《泉州市统计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结合我局实际,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查阅点和其他公开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并建立了“稳、固、显”且内容可随时更新的信息公开栏,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和局长信箱。方便了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统计部门公开信息。
统计门户网站。在网上可浏览“泉州统计月报”、“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泉州统计手册”和“统计分析报告”等信息。提供文本、视频、图片、文件下载等格式的文档服务,开设访客留言、在线交流、在线访谈、在线调查,以及微博、微信、论坛、博客、电子邮箱等交流平台,还提供站点导航、网站地图、公众问题解答、站点流量统计等特色服务。
为方便公众查阅,我们设立了机关党建、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政府信息公开等五个二级专题网站。
公共查阅点。在泉州市统计局和泉州市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可查阅纸质《泉州统计月报》、《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泉州统计手册》。
其他公开渠道。每年编辑出版《泉州统计年鉴》、《泉州统计手册》,发行内部刊物《泉州统计月报》、《泉州统计》和《统计调研》。每年3月份在《泉州晚报》发布《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上一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统计数据。利用微博、微信、短信平台等新的公开方式发布月季度数据、统计报告、指标解释,广泛征集公众意见。此外我局还不定期通过东南网、泉州网、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泉州广播电台等各类媒体发布泉州工业经济、财政、金融、房地产等行业运行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5年度我局共受理1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历年累计1条,受理方式为网上受理,内容为2015年度我市常住人口数及人口户数等数据。
(二)已答复1件、待答复0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1件、“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均为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进行收费,往年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往年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总体上看,全市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量稍显不足,工作人员参与热度有待提高;基层工作力量较薄弱,一些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或岗位调动频繁,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充实力量,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人员力量配比,并加强计算机知识和统计业务的培训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局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规定流程要求,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历年累计从2003年起计入。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新增“组织机构”、“行政权力运行”和“失信企业公示”专栏。把组织机构专栏细分为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和统计职能,失信企业公示专栏细分为专栏介绍、失信企业信息、法规文件和各地链接。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9 |
550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9 |
544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6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1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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